热风炉壳筒体卷板工艺守则
本守则规定了锅炉及压力容器用筒体卷板的工艺技术要求和操作方法。
本守则适用于锅炉及压力容器的筒体卷制工序。
2 引用标准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XHG/CW06-2009 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XHG/J08-2009 材料钢印及标记移植规定
XHG0101-2009 锅炉锅筒制造技术条件
3 技术要求
3.1 总 则
3.1.1 本工艺守则 适用于本公司冷卷成型的锅筒以及其它压力容器 筒身的制造,材料可以是低碳钢、低合金钢、不锈钢。
3.1.2 本通用工艺与设计图或有关标准或工艺文件不一致时,应按后者执行。
3.2、准 备
3.2.1 在卷板之前,应先清理前面钢板表面存在的熔渣和可能损伤母材表面的硬物,并应确认材料标记移植,使之位于 筒节外表面。并检查焊缝坡口的方向,使之符合焊接工艺的要求。
3.2.2 不锈钢板卷制前,卷板机及其托架,吊具以及板材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不锈钢压力容器表面保护 工艺守则 ”的规定。
3.3、成 型
3.3.1 卷制前钢板两端应进行预弯,一般预弯宽度应大于选定的卷板机两下辊中心距之半(一般取两下辊中心距之半加 50~100mm )。预弯可在压边机或预弯模上进行。
3.3.2 卷圆时钢板在上下辊之间必须放正,板材边缘与辊 筒轴线应严格保持平行。应采用将板上的标记与辊轴线上的划线标记对正的方法来保证。
3.3.3 卷制大直径薄壁 筒节时,必须采用卷板机托架和吊车密切配合的方式避免已弯制的筒节回直或压扁失形。
3.3.4 卷制筒节时,应逐次减少 筒体的曲率半径,严禁一次卷板成型。每一次卷圆的变形量不得超过总变形时的 30% 。要利用卷板机上的标尺来估计上辊的下压量。
3.3.5 卷制圆筒过程中,应使用经检验合格的样板来检查 筒体的曲率半径。
3.3.6 圆筒卷制成型后,由合格的持证焊工对 筒体纵缝进行点焊,点焊要求按焊接工艺。
3.4、变形
3.4.1 采用卷板机校圆, 在辊筒调至所需矫正曲率半径时进行, 要求圆周曲率均匀。
3.4.2 采用校形机(纵缝矫形机)消除 筒体焊缝局部棱角度和局部变形时,应采用逐步变形、校正的方法,并用样板逐次检查。
3.5 、卷制和成形过程中,应及时清除铁锈杂质和剥落的氧化皮,以防压损设备和筒体。
3.6、筒节卷制、校形要求
3.6.1 筒节端面错口量不得大于 1mm 。
3.6.2 纵缝棱角度控制采用弦长等于 1/6 设计内径 Di,且不小于 300mm 的内或外样板检查,其棱角度不得大于 0.1δn+2mm ,且不大于 5mm 。
3.6.3 筒节圆度控制,对于 筒节同一断面,最大内径与最小内径之差 e,应不大于该断面设计内直径 Di 的 1% ,且不大于 25mm 。
3.6.4 对外压容器,圆度的控制应严格满足 GB150的相应要求或符合下述规定:
3.6.4.1 检查采用内弓形或外弓形样板, 样板圆弧半径等于设计内半径或外半径 (依测量的部位而定),其弦长按工艺卡的规定。
3.6.4.2 测量点应避开焊缝或其它凸起部位。
3.6.4.3 采用样板沿壳体外径或内径径向测量的最大正负偏差 e 应满足工艺卡的要求。
3.6.5 纵焊缝对口错边量控制应符合下表:
3.7 、对于分段交货的 筒体,其外圆周长允差照下表,但具体数值须保证环缝组对时的对口错边量。此外,分段处端面平行度应≤ 1/1000Di ,且不大于 2mm 。
3.8、筒节的直线度公差应≤ H/1000,且≤10mm (H:筒节高度)。
3.9 、卷制成型后的不锈钢 筒体必须立式放置在专用场地或架子上,应确保工件不与地面直接接触。
4 检验
4.1筒体卷制完成后,内外表面应光滑,无刻痕、压伤、起皱、裂纹、重皮等缺陷。
4.2筒体卷制完成后, 按上述技术条件检验各项参数, 并符合技术文件上的各项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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